百乐达斯城致力于保护您宝贵的个人信息,为提供相关服务,我们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5条及第22条规定征求您的同意。
[个人信息收集与使用同意书]
1. 收集与使用目的:根据会员服务规定核实本人身份、传达顾客通知及处理投诉等
2. 收集项目:
- 必要项目:用户名、密码、姓名、出生年月日、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 可选项目:地址、职业、结婚纪念日、关注设施、关注领域
3. 个人信息被处理为休眠的会员的个人信息的使用标准的有效期规定如下,从最终使用时间算起,有效期过后,会员的个人信息应予以另行保存、管理或销毁。
1) 有效期:2年
2) 服务使用标准:使用会员服务(会员认证、登录网站、查询积分、积累积分、使用积分、调整积分、兑换积分等)、发行会员卡、购买酒店商品及服务、变更信息等
3) 有效期过后:另行保存及管理
甲. 另行保存及管理:属于销毁的一环,使用不同的数据库对长期未使用者的个人信息和一般会员的个人信息进行分别保存和管理,并限制一般职员的访问权限。
乙. 有效期满通知:在有效期到期前30天,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该会员其个人信息将被销毁或另行保管的事实、实施时间及有关的个人信息项目。
丙. 若会员在有效期过后使用会员服务,此举将被视作申请重新使用会员信息,该信息将从另行保存和管理的状态恢复为正常使用状态。
4. 对于个人信息保管期限内及到期销毁的会员个人信息,若《个人信息管理方针》第2条“个人信息的收集与使用目的”规定的保管期限已满,或会员另行提出要求,原则上应予以销毁。但在下列情况下,应按有关依据保管该个人信息。
- 保管及使用期限:所收集的个人信息的使用期限为从会员注册之日起到退会之日为止。
- 保管依据:《商法》和《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
- 保管期限
ㆍ关于撤销合同或认购的记录:5年
ㆍ关于支付款项和供应财货等的记录:5年
ㆍ关于消费者投诉或处理纠纷的记录:3年 (《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
ㆍ关于信用信息的收集处理及使用的记录: 3年(《信用信息使用及保护法》)
缴纳过多费用或未缴纳费用或发生纠纷时,将保管到问题解决为止。
5. 您有权拒绝此个人信息收集与使用同意书,拒绝同意时,在注册会员时可能会受到限制。